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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各乡(镇、中心)、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专项清查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X纪办发〔20XX〕17号)文件要求,按照《XX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X财监〔20XX〕11号)部署,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问题,坚决防止“小金库”问题变异回潮,从源头上斩断搞不正之风的“资金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清朗政治生态。
二、专项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清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清查对象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4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以上清查对象,应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实际,以行政隶属关系确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作为乡镇单位的主管部门。
(二)专项清查的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清查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来源包括:
1、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
2、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8、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9、账外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对外投资);
0、其他。
三、专项清查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中旬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全面自查,确保自查面达到100%。自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同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应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自查自纠结果负完全责任。
2、各单位的主管部门需对所属单位自查自纠结果再次进行核查,并确保核查面达到100%,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作不得力、走过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问题,并对“小金库”问题作出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核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同时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需在各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书面报告和统计报表(附件1、2)于9月20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和财政局。
3、县财政局负责对本地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和填报统计表(附件2),报县纪委监委并上报市财政局(9月30日前)。
(二)重点检查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底)
在全面自查和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按照“下查一级”的原则,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县(市、区)的交叉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主要聚焦有举报线索的、易发多发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重点检查面:每个县县直单位不得少于5个、乡镇不得少于1个。
(三)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省财政厅、设区市财政局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有关问题线索分别移送省、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各单位对自查、核查、重点检查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县财政局将各单位自查、核查、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和市财政局。
本次“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只反映本次清查结果,不包括以前年度巡视、审计、财务检查等已反映的“小金库”问题,但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应在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中一并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单位)参考《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指南》(附件4),做好自查、核查和重点检查各项工作,提高专项清查工作的有效性。
四、专项清查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宽严相济”等相关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清查工作鼓励自查,凡自查认真、发现问题、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核查,视同自查。
(二)对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清查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清查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清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 ……此处隐藏8927个字……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农经站、财政所、乡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乡财务负责“小金库”自查自纠的组织协调、开展重点检查和有关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调,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查处的重要案件等应及时报告。
2、严格执纪执法,务求工作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规定。要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凡自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纠正及时并如实上报的,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
3、注重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在治理工作中要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五、举报电话
XXX、XXX、XXX、
小金库专项整治方案 篇六根据XX市财政局、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XX市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财监〔20XX〕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大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指导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局机关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各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严格执纪,标本兼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小金库”问题。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局机关、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含企业单位),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二)专项治理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编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上旬开始,7月15日全面完成,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22日)
局相关责任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走过场,自查面要达到100%。纳入专项整治的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小金库”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线索,严格按照件件有交行、事事有着落的要求,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整改处理到位。
凡列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自查结束后要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汇总后于6月22日前上报市“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23日至6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
各自查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局各自查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5日前报局整治“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局“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8日前报市“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自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承担“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举报电话:XXX、)
(三)构建长效机制
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将“小金库”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同单位主要领导评先、评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两个责任”考核相挂钩、与业务建设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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